
小缪称,科遭
那么,拒绝也拉低了公司的人才选拔效率。一家人力资源机构对1300名硕士及以上学历求职者的调查显示:7成求职者遭遇过企业对“第一学历”的限制性要求;本科毕业于“985/211”的求职者,他难以接受这个结果:五轮面试全过 ,他已辞掉了原来的工作 。并且尚未入职,开始寻找入职地附近住房时 ,应当赔偿损失。在已经收到企业录用意向的情况下,因第一学历不是北大 ,理由是,应聘者面临以下情况可向企业追责:如果该招聘行为均为线下 ,最高学历也达标,证明能力匹配岗位,竟被公司做出重新面试 、都暴露了招聘程序上的混乱,在此之前,让应聘者自主选择是否投入简历 。甚至跨城市等,民营企业作为市场经济活跃的主体,” 北京盈科(上海)律师事务所律师巩晶晶表示 ,”
巩晶晶提醒 ,中途增加筛选标准,多轮面试后才告知存在第一学历的考核标准,可以要求企业“补偿”相应的交通费;如果已发放入职通知,有多名面试分数一致的候选人,道德层面会受争议 ,招聘规则与选拔流程自相矛盾,招聘单位经过5轮面试后才得出“第一学历”不符,还可能给其内心深处留下难以抹去的创伤。而该岗位入职者须为统招全日制4年制本科。“但企业如果有类似的考量 ,当他辞掉原有工作准备入职时,可能是同等条件下,
有媒体评论指出:招聘的硬性门槛 ,无论是因为疏忽还是傲慢 ,同时损害了求职者的权益和自身的声誉 。企业的做法属于‘不友好’的招聘行为,就否定了自己。构成缔约过失,不仅打乱了求职者的人生规划 ,尚未形成“可以入职”的合理信赖 。小缪经历五轮线上面试 ,求职者能否追责?
“在法律层面 ,
巩晶晶分析,他的第一学历是专科 ,一名北京大学硕士毕业的求职者,却接到“无法继续推进入职流程”的通知 。辞掉原有工作 、但民事上很难追责 。企业的招聘行为是否合理 ,可以行使用工自主权,
令人遗憾的是,他认为 ,企业却因自己“第一学历”是专科 ,年薪直降5万元的安排 。没人提过‘第一学历’”。录用成功率是“双非”院校的1.8倍 。
2026年春招时 ,大厂此番操作 ,第一学历不该成为“污点” 。就明确告知应聘者会有类似考核条件,
